妊娠期糖尿病建議妊娠在24到28周進行糖篩查試驗,50克葡萄糖粉溶于200毫升水中,5分鐘內(nèi)服完,后1小時血糖值大于等于7.8毫摩爾每升為唐篩查陽性,應(yīng)檢查空腹血糖,空腹血糖異??稍\斷為糖尿病。
空腹血糖正常者在進行葡萄糖耐量實驗,多采用75克糖耐量實驗,指空腹12小時后空腹葡萄糖75克,其正常上限為空腹5.6毫摩爾每升,1小時10.3毫摩爾每升,2小時8.6毫摩爾每升,3小時6.7毫摩爾每升。其中有兩項或兩項以上達到或超過正常值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僅一項高于正常值診斷為糖耐量異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