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的人都聽過副癌綜合征,但是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副癌綜合征特指除腫瘤本身壓迫及浸潤和轉移所引起的癥狀以外的其他全身性表現,又叫伴癌綜合征。這類全身表現可出現在癌腫本身所引起的癥狀之前,而且隨著原發(fā)灶的演變而變化。
了解副癌綜合征的意義在于在腫瘤尚未暴露之前即有本征,可成為早期診斷的線索,有利于提高治愈率。有時本征對患者遠較腫瘤本身更具危險性,需予以特殊的治療。因治療腫瘤本征可消失,如再出現,則提示腫瘤的復發(fā),故有利于監(jiān)測腫瘤的復發(fā)。
副癌綜合征產生機制復雜,臨床表現多樣。大約1/3為結締組織和皮膚病變,1/6為神經肌肉綜合征,1/6則為血管、胃腸道和血液系統的異常。副癌綜合征的臨床表現多樣,而且缺乏特異性,可與癌癥有關,也可由其他疾病引起。